学习,是人类进步的阶梯;学习,是学生成才的需要;学习,是当今时代的召唤。学校开展“学习之星”评选活动,对培养学生积极向上,争做第一的竞争意识,对学生张扬个性、享受成功的快乐,对激励全体学生努力学习,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非同寻常的积极意义。
(一)宣传发动阶段(2017年11月20日—2017年12月1日)
印发“校园之星”评选活动方案,各系部、班主任在学生中广泛发动,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
(二)推选阶段(2017年12月4日—2017年12月29日)
1、班级推荐。各班按照评选条件推荐相关“学习之星”候选人,填写申报表后交系部。班主任要根据学生表现,严格把关,使推荐的候选人真正具有榜样示范作用,如不符合条件,宁缺勿滥。各班分别推荐五星级1名、四星级1名,三星级3名。
2、系部评选。各系部根据班级推荐人选评出“学习之星”,通过宣传展板展示“学习之星”的事迹。
3、学校评选。学校根据系部推荐的候选人组织“学习之星”评选。评选结果如下:五星级学习之星57名,四星级学习之星57名,三星级学习之星171名。
(三)总结表彰阶段(2018年1月2日—2018年1月4日)
将“学习之星”优秀事迹通过学校宣传栏、广播站、报刊、网站等媒体宣传报道,予以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。